新宁物流:原第一大股东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2月24日消息,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宁物流或公司)日前发布关于原第一大股东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曾卓所持股份于2023年1月17日被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裁定,裁定曾卓持有的合计公司36,3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13%)归买受人余奉昌、大河控股有限公司、魏巍、张宇所有。

2023年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经查询《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确认该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23年2月22日办妥相关过户手续,曾卓所持股份已全部转让过户完成。

与此同时,新宁物流还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附件中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发生了相应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6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4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637.8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96.52%;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3万元,占上述诉讼、仲裁总金额的3.48%。

新宁物流表示,鉴于本次诉讼进展为二审判决已执行,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案件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预计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额约为人民币240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新宁物流近日还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新宁物流预计2022年亏损300万元–1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98.42%-99.21%,上年同期为亏损18,942.6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4,200万元–4,0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56%-77.39%,上年同期为亏损17,916.15万元。

关于业绩变动原因,新宁物流表示,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但较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业务运营受到新冠疫情影响,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公司卫星定位业务计提的信用减值、资产减值大幅减少;火灾涉及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本期无需计提,营业外支出减少;公司聚焦主业,推行精益管理,严控三项费用,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非必要性费用,利润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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