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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募集近80亿,导致投资者实际经济损失高达38亿元!这家“假国企”判了!
11月30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中基集团)、被告人孟晨、岑鹏集资诈骗案,对中铁中基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亿元,对孟晨、岑鹏均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非法募集资金近80亿元 导致1400名投资者亏损高达38亿元
上海一中院表示,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至2020年6月,被告单位中铁中基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孟晨、岑鹏等人,指使下属员工伪造财务数据、贸易合同等设计私募基金产品,通过上海檀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云集投资有限公司,违反私募基金管理规定,以投资北京中汇祥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京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空壳公司股权为名,先后发行“上海檀实中铁稳赢一号”“洲实并购基金1号”等私募基金产品。中铁中基集团通过深圳市辉腾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销售平台,在不具有私募基金销售资质的情况下,宣称上述基金产品由具有国资背景的中铁中基集团出具担保函、应收账款全额质押,变相承诺保本保息,以举办宣传会、拨打电话等方式,未进行合格投资者调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销售,累计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78.81亿余元。所得资金归集于中铁中基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账户,主要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支付佣金、随意投资及个人挥霍等,至案发共造成1400余名投资人实际经济损失人民币38.22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中铁中基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孟晨、岑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中铁中基集团、孟晨、岑鹏的集资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海一中院还表示,上海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
假国企借道私募自融圈钱
据媒体当时报道,2019年5月起,上海檀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檀实资本)及关联公司发行的多只私募产品出现逾期,产品均由中铁中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据统计,有1300多名投资者的近40亿资金无法正常退出。其中,深圳市辉腾产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辉腾金服信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上海洲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洲实资本)、檀实资本、北京云集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云集投资)等机构销售约37亿债券基金,第三方财富公司钜派投资也代销了约3亿元的股权并购基金。
2019年11月,上海证监局对檀实资本、洲实资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两家公司列为“异常状态”,北京云集投资也被列为异常状态。据中铁系列私募产品说明书,资金主要投向以应收账款为抵押的供应链金融产品、股权投资类产品。
产品逾期后,投资者发现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上海檀实等公司、担保方中铁中基乃至交易对手,均是“中铁中基系”关联公司,而拥有75家企业的檀实资本、洲实资本的法人岑鹏,同时也是多家“中铁中基系”公司的法人和高管。岑鹏用自己担任法人的公司募集来的资金,投向了其任职的企业,檀实资本和洲实资本的实际控制人也是“中铁系”的中铁物流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此外,在私募基金的销售过程中,有投资者是通过深圳辉腾金控购买了檀实资本的私募产品。经查实,辉腾金控亦不具备基金销售资质。
据媒体当时报道,有投资者在网上表示:“是辉腾金控业务员向我推荐介绍了北京云集新农私募基金。业务员还介绍说云集新农私募基金是由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声称说中铁中基是一家国有企业,看到资料俱全又是国有企业,便投资了。”
事实上,所谓“背靠国企“只是中铁中基集团包装出来的假象。据无冕财经研究员,具体的操作手法是选择一家成立年代久远的非主流事业单位作为挂靠方,以这家事业单位名义注册一家集团公司,然后在集团公司名下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再以投资管理公司的名义去香港成立“中字头”集团公司,随后以中字头香港集团公司回内地注册中字头集团公司。最终,打着国企的擦边球到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中铁中基供应链集团,集资诈骗案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