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网点8人贩卖个人信息 被判最高三年刑期和24万赔偿金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督促保护服务场所消费者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等8件,其中有4件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例。

在此次公布的一起案例中,自2020年10月起,某快递公司营业点主管以及仓库管理员付某等8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营业点主管账户查询指定手机号码对应的快递单号,再通过手机拍照将快递单号发至购买方,购买方通过“巴枪”(快递业数据采集工具)获取快递单号在某快递公司的所有信息,包括寄收方姓名、联系方式、收寄货地址、物品信息等,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该院综合指挥中心案件集中评估平台,在刑事案件中发现付某等8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全程参与刑事案件调查,全面掌握付某等8人违法事实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情况,并多次走访某快递公司了解其日常监管模式及操作流程。2021年8月,宝安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付某等8人支付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赔偿金240183.08元。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2年5月作出判决,支持宝安区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付某等8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判决付某等8人支付公益诉讼赔偿金共计240183.08元。目前,付某等8人已全额支付公益诉讼赔偿金。

案件办理过程中,宝安区检察院发现快递行业普遍存在快递查单系统权限设置过大、查单系统账号和密码安保级别低、“巴枪”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某快递公司作为快递行业龙头企业,虽然已采取多种安全保障措施,但在硬件设置和管理流程风控上仍然存在改进空间。2022年10月9日,宝安区检察院向某快递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针对涉案个人信息的管理漏洞整改治理,依法规范个人信息收集、管理措施。

据介绍,某快递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展整改,聘请专业机构针对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点进行全流程梳理。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突出保护重点人员、重点领域的个人信息,严格保护敏感类别信息及特定群体的个人信息。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拓展网络治理领域的基础和重中之重,协同有关部门抓好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贯彻落实,着力构建符合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特点规律的公益诉讼业务框架,不断丰富办案实践,凝聚更多理论共识,推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法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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