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试点中型货车与轻型货车同等路权



近日,公安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优化调整货车进城政策,放宽中型货车的城市通行权利。基于此,安徽、山东、山西、云南等多省市积极响应,试点放宽货车的城市道路通行限制,让中型货车与轻型货车享有同等的城市路权。

●  多措施并举,提升货车通行效率

轻卡的高效运载能力,主要依靠发动机的动力性能和货厢的装载空间来实现。然而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蓝牌轻卡新法规,对车辆的发动机排量和货厢宽度做了明确规范,从大排量发动机限制到2.5升排量,货厢宽度也被限制到2100mm,大幅度限制了车辆的装载和重载能力。那些不满足蓝牌轻卡技术规范的轻卡,要么上黄牌,要么退出市场。

众所周知,黄牌轻卡的城市路权受到严苛限制。国家相关部门为了提升货车的通行效率,推出“进一步放宽城市道路货车通行限制”、“对4.5吨以下货车不再细分限行吨位”、“鼓励对新能源轻型厢式及封闭式货车不限行”等多项举措,保障国内物流供应链畅通。随着相关措施的进一步落实,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优化整改货车限行、禁行措施,提升中型黄牌货车的城市道路通行权。

以宝鸡市发布的通告为例:允许国五以上轻型货车(含皮卡车)、中型厢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和新能源货车在市区的货车禁限区域通行(不含早晚高峰),允许总质量3吨(含)以下轻型货车24小时通行,不再办理市区货车通行证(码)。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除外。

多地试点,中型货车与轻型货车同等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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