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达控股发布可转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4月14日消息,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公司)日前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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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后,应按本公告履行资金结算义务,并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4月13日(T+2日)期末有充足的申购资金,投资者的支付必须符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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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承销方式承销,认购金额不足24.5亿元的部分,承销基数为24.5亿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回单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承销金额,承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高承销金额为7.35亿元。当承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在与发行人达成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暂停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暂停发行的,将公告暂停原因,并在核准有效期内重新启动发行。

投资者连续12个月中签3次,但未足额缴款的,自结算参与人最后一次声明放弃申购的次日起6个月内(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由投资者判断,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任一证券账户放弃申购的,放弃申购的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和注销证券账户的废弃情况也纳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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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韵达股份及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3年4月12日(T+1日)主持了韵达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中签号码共有367,144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1,000元)韵达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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